一、在学校党委及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,协助本单位党委(党总支)书记开展工作,对其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二、分管学生工作,其岗位职责还包括:
1.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抓好学风建设,规划本单位学生各项教育管理工作。
2.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,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相关学生管理制度。
3.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、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、作风建设等工作。
4.负责学生评先评优及学生违纪处分工作。负责本单位学生学费减免、困难补助、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管理工作。
5.加强学生思政干部、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,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。
6.深入学生了解情况,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和身心健康,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。
7.领导本单位团委、学生会工作,指导本单位团委、学生会开展活动。
8.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、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。
三、完成学校党委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来源: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商洛学院二级学院党委(党总支)书记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和专职组织员岗位职责》的通知(商院党组〔2022〕31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