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院教〔2018〕14号
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关于加强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
与管理环节的工作安
各系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:
按照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根据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程安排》,为了进一步加强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与管理环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
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,定期检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进度和完成质量,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指导学生按规范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。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,截至4月18日前,指导教师面对面指导学生次数不少于3次,学院将对中期前对指导情况按专业进行随机抽查,未完成的,提出整改并向全院通报。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环节纪律
本学期均未安排任何实习活动,按照《商洛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办法》,除赴新疆实习及生病请假学生外,所有学生均需在校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;对已签订就业协议,确需回就业单位职前培训的,按照《商洛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》,需履行请假手续,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不归的,将予以处理;对指导教师再三要求仍不返校的,取消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、答辩等资格,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按缺考对待,请各位指导教师于4月10日前将不返校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学生名单报系主任及教学办,学院将统一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相似度检测
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继续全覆盖检测,学院将统一进行检测,对检测相似度超30%的毕业论文(设计),取消答辩,责令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规定,首次检测相似度超50%的毕业论文(设计)将给予不及格对待。
四、毕业论文(设计)初稿
按照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程安排》,需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初稿,请各位老师务必在格式规范和内容合理科学上下功夫,确保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按规定时间完成。
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2019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