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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-2018第一学期后期教学工作的安排
2017-12-13 16:08 建工学院 

各系:

   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,2017-2018第一学期已进入第十六周,为了确保后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2017-2018第一学期后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  一、日常教学

    1.继续做好日常教学工作。各位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安排,严禁私自调整课程进度。

    2.加大课堂教学考勤工作。各位教师要在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,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做好记录,对出现未请假旷课的学生等情况,要及时与学院沟通。

    3.2018届师范生实习即将结束,请实习指导教师通知学生按时返校继续学习,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的成绩认定、系统录入及其他总结工作。

    4.对于第16周结课的课程,教师要安排学生正常复习并到班指导复习和答疑,不准放任自流,学院将加大检查力度和学生信息员的监督力度,对存在的问题将按学校教学制度给予处理。

    5.课程设计类课程必须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严把课程设计指导关,确保课程设计按计划高质量完成,教师在课程结束后,要按照成绩评定规定做好课程的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。

    6.各系要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,并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选题,下达任务书并指导完成开题报告,开题答辩时间按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度表执行。

    二、考试管理

    1.做好期末考试的命题及保密工作。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的命题规范和保密要求,各系主任要严格审批流程,严把规范关,确保试题在内容、格式等方面均符合学校规范要求;各位教师于12月19日下午5点前将试题审批单、命题计划及试题交教学办。

    2.严格监考纪律。教师要积极参与学院及学校的各类监考任务,并严格遵守监考纪律;2017年下半年国家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6日举行,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务必于12月15日下午16:30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参加考务培训会,不准请假。

    3.教学资料的整理与归档。待期末考试结束后,教师务必完成本学期相关教学资料的整理与归档,特别规范考试资料,确保考试相关材料完备。

    三、相关要求

    请各系、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教学工作,不断规范教学过程和提高教学质量,对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,教师应及时与教学办联系并解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2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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