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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(修订)
    2018年10月18日  

   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与健康,保证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  一、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是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,因此,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

    二、实验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规则。初到实验室上课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,必须进行安全教育,掌握设备使用和安全技术。

    三、每个实验室都要设立安全技术员。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,要立即提出改正意见,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,迅速解决。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。

    四、实验室的建筑维修、改造,以及设备安装等施工现场,均应有专业人员负责安全技术工作,必要时设置标志及安全信号。管理人员应到场监督,以确保财产安全。

    五、实验室所用的灭火器材,应存放在明显易取之处。安全技术人员要定期检查、更换,所有消防工具不准挪用或外接。

    六、应加强实验室的钥匙管理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,与本实验室无关的人员,未经批准,不准入内。

    七、实验课结束后,应及时按流程关闭设备,严格检查电源、门窗,落实好防盗措施。

    八、对违章操作、玩忽职守、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人员,要严肃处理。

    九、实验室内要严格卫生制度,重视文明操作,教育学生要保持好实验场所的卫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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